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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的榮光-我的見證

作  者:洪謝淑娥 口述 /洪幼珍 記錄
刊載時間:2009/6/30

我是1928年出生在福建安溪貫城鄉下,家裏開雜貨店及賣豬肉,小時候我常生病、營養不良、不會走路,也不會講話,我爸爸叫我「啞吧婆」,我到7歲才會走路和講話,我有6個兄弟姐妹,我排行第三,為了讓弟妹讀書,我只讀了幾天私墊,之後就在家裏幫忙,直到20歲時與外子洪塗南(福建南安人)結婚,結婚後一、二星期,外子為避免被國民黨徵召當兵,即與朋友共同至金門教書,半年後才帶我至金門居住,外子先後在金城、盤山、沙美、內洋等地國小任教。
1956年時我們向沙美教會借房子住,沙美教會的會友抱來嫂常常邀我去教會,我剛開始覺得很煩,星期天常故意帶小孩到外面閒晃,但是想到外子教書薪水不固定,都由學生家長支付,每月只有300元,且家庭生活開銷大,加上我們與福建家人分隔兩岸,無法探視家人,內心經常憂愁睡不著; 當時我還會偷偷在向教會借住的房間內拜天公、拜床母,得罪上帝,上帝就讓我全家眼睛紅腫疼痛管教我,當時我們也沒錢看醫師,只好忍耐,但是上帝的恩典還是臨到我們家,有一天晚上,我在睡覺時,靠近沙美教會的窗戶外,有一道光照進來,因為當時並沒有電燈,我們還是使用蠟燭,我知道是上帝的光顯現給我看,我叫先生起來看時,那道光已經消失了,外子就說:「你如果看到上帝的光,就很有福氣」,從那一天我開始信耶穌,也到教會聚會,家人的眼睛痛也奇妙的痊癒了。我信耶穌後,最大的改變就是耶穌藉著聖經上的話及蘇老牧師的講道:「所以我告訴你們,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,為身體憂慮穿什麼;因為生命勝於飲食,身體勝於衣裳。你想天上的烏鴉,也不種,也不收,又沒有倉,又沒有庫,上帝尚且養活它。你們比飛鳥是何等的貴重呢!(路加福音12章22-24節)」上帝給我快樂的心,讓我不擔心家中貧窮,放下心中的重擔。
1958年八月,八二三炮戰發生時,我與外子住在內洋,我每星期二、三、五仍到沙美教會聚會,往返的路程將近3、4小時,即使在炮火中,我仍帶著小孩去聚會,上帝賜福我們全家在炮火中毫髮未傷,甚至剛開始炮戰時,軍隊禁止賣米給民眾,外子派駐在學校無法返家,我與會友抱來嫂各帶5個小孩同住,家中的白米快吃完時,我向上帝禱告,很奇妙的事發生了,附近的軍人主動問我說:「可不可以用米換你們的小牛」,我很高興的將小牛與軍人換米,換了幾百斤米,讓小孩及我度過幾個月,在這批米吃完前,縣政府已開始配發米給民眾,上帝再一次看顧我們全家。
因外子僅為國小老師,家中小孩又多,平日生活困苦,每到開學時,外子時常要向朋友同事借錢繳學費,小孩生病也沒錢看醫師,但是在上帝的照顧下,我的小孩也沒有生過大病,只有四子在小學時被軍用大卡車壓到手腳、雙眼都是瘀青,腳還上石膏,但在教會會友及全家禱告下,四子的傷勢很快痊癒,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,他也懂得感謝上帝說:「上帝醫治我的眼和手腳」。
外子在金門教書四十年,於1986年退休,因子女已陸續在台北定居,我們全家就搬到台北縣中和市居住,也在附近的雙和教會聚會,全家和樂,不料2001年3月間,兒子國興因意外過世,外子也因悲傷過度腦溢血過世,我在一星期內痛失伴侶及愛子,每天流淚,非常悲痛,遽瘦七、八公斤,但是靠著禱告及上帝給我力量,讓我能夠從悲傷中復原。
今年我已八十一歲,感謝上帝讓我的身體硬朗,在去年10月還可以自己走路返鄉探親,子女也都有好的工作及家庭。也期盼我家鄉的親友能認識唯一的真神上帝,信靠祂,不僅讓我們有平安喜樂的生活,對未來也有盼望,知道死後會與上帝同在天堂,有永恆的喜樂!....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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